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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检察院推动全市政法机关机制共建 构建“检警、检审、检律”三大关系
时间:2018-03-29  作者: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刘彤彤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拉开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序幕,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的重大部署2016年721日,“两高三部”联合颁布《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有针对性地从贯彻证据裁判要求、规范侦查取证、完善公诉机制、发挥庭审关键作用、保障辩护权和当事人诉讼权利等方面提出改革举措。改革的推进,为检察机关开展各项业务都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对构建检警、检审、检律三大关系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市检察院结合实践,围绕新形势下“三大关系”的构建开展了深入的调研活动。

  适逢我市政法委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通过召开法律职业共同体联席会议解决全市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普通性问题。刘炽检察长多次就市检察院开展检警、检审、检律三大关系调研的情况、反映出的实践问题和构建三大关系的设想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家富同志汇报,并取得了刘书记的认可。2017年6月,南昌市人民检察院结合调研成果,选取了10项酝酿得较为成熟的共建工作机制作为第二次全市法律职业共同体联席会议的议题,提请公检法司共同研究讨论。刘家富书记高度重视,亲自主持召开“南昌市构建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联席会议”,召集政法四家及市律协有关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就市检察院提交的10项共建机制进行审议,最终决定将上述共建机制落实为会签文件。

  经过多次面对面的座谈交流和点对点的沟通协商,公检法司四家深化了共识,达成了一致,就轻案快办、诉前引导、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检律互相监督等10项工作机制建设达成了共识,2017年8月,市检察院与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共同或分别会签了《关于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新型检律关系的指导意见》等10项工作机制规定,明确了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律师在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的工作目标、工作流程、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这10项共建机制的会签成功,将调研成果转化为了实实在在的司法规范和工作流程,标志着我市新型检警、检审、检律关系扬帆起航,也推动着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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