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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高新区检察院积极开展“三书比对”试点工作
时间:2018-02-13  作者:南昌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杜欢欣 周英子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根据《江西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三书比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市检察院要求,南昌高新区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三书比对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对已判决生效的4个案件进行了比对审查,有效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和执法水平的提升。 

  领导重视,建章立制,规范监督。该院领导高度重视这项检察改革的顺利健康进行,1月份以来共召开3次会议专门讨论。首先,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三书比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对照审查的部门和人员由案管及其专职人员实施,在实际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充分酝酿,并经检委会审议,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三书比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和规范了对照审查工作的主要职责、范围和要求,并针对在对照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南昌市院案管请示和上报,进一步加大了监督的力度,规范了“三书比对”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司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全面对照,重点审查,保障改革。该院建立对照审查监督机制,确立明确的要求和目的,使全院干警统一和提高对“三书比对”工作的必要性、重大性的认识,为对照审查这一监督机制的确立和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对照审查中的“三书”,以及有重大分歧意见案件的相关材料,对检察官办理的全部案件进行一案一对照,并就发现案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促进办案质量不断提高,总结办案经验,保障该项试点工作顺利健康的运行和发展。 

  审查对照,动静结合,监督有效。该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对照审查人员及时收集、及时对照审查起诉意见书和起诉书等法律文书,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检察官予以纠正,掌握法律文书的表述质量优劣的第一手资料。待判决书收到后再进行对照复核,找出差异,发现并研究问题,总结经验教训,防止以后再出现类似的问题。通过诉前诉后的审查、对照和听庭,使对照审查工作既不影响检察官对案件的决断权,确保检察官独立办案,又保证了监督的及时和有效。 

  定期汇总,适时总结,服务办案。该院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会议分析“三书比对”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提醒和反馈,随后进行协调处理,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推进;案管办根据当月“三书”比对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和对办案的总体状况的分析、评价和建议,对问题的思考等撰写分析报告,以“点名、点案件、点问题”的方式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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