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刑事案件批捕起诉工作人案矛盾,湾里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捕诉衔接工作机制,形成办案合力,实现逮捕、起诉案件质量和效率“双提升”,收到良好效果。
建立内部案件材料“共享”制度。侦监部门在案件办结后,将相关材料通过业务软件共享至公诉部门,公诉部门可以查阅法律文书,参考侦监部门对案件性质、事实认定以及处理结果的意见,在制作起诉书时,对没有异议的事实和证据可直接使用,避免证据材料重复录入,节省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截止目前,共享审查逮捕案件材料80余份。
建立重大案件“共商”制度。遇疑难复杂、敏感案件时,侦监、公诉业务骨干共同参与案件讨论,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证据补充、法律适用等发表意见,共同把好逮捕关、起诉关。自去年以来,侦监、公诉部门共同分析重大、敏感案件13起。
建立诉讼结果“共知”制度。案件判决后,公诉部门将案件判决结果及时反馈给侦监部门,由侦监部门备案,并对照判决结果,对审查逮捕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共同提高刑检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