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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东湖检察:依法能动履职 传递检察温度
时间:2024-04-26  作者:东湖区人民检察院 张文恬  新闻来源: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深入践行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宗旨,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提高刑事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司法公开和检察温度。近日,东湖区检察院对王某某交通肇事一案进行公开听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并发表意见。

会上,承办检察官就该起案件的基本案情、审查认定事实、法律适用以及该案的情节等进行了详细阐述,并就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存在的自首、认罪认罚、初犯、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等情节进行了细致的释法说理,阐释说明了检察机关拟对王某某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询问了案情的细节,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进行了发问,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真诚认罪悔罪,深刻反思了自己的行为,表达了对被害人亲属的歉意和愧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讨论后,均表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王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且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社会危险性较低,检察机关办理程序合法、实体处理公正得当,兼顾了法理和人情,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情,一致同意对王某某作不起诉处理。

“我们办理的不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下一步,东湖区检察院将持续落实“应听尽听”的要求,常态化开展检察听证,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不断传递“司法为民”的检察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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