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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3-09  作者:  新闻来源: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02135日南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市委十一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我市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力量。

  ——我们坚持讲政治,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列入党组会第一议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制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分工方案》,完善向市委、省检察院、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清单,切实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我们坚持顾大局,下发《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六稳”“六保”责任分工方案》,积极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持续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切实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着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在服务大局中扛起检察责任。

  

  ——我们坚持谋发展,扎实开展“彰显省会担当 我们怎么干”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确定了“树立省会意识、坚持省会标准、体现省会特色”的目标定位。全市检察机关勇争先、创一流,办案质效持续提升,“四大检察”核心业务数据稳居全省第一方阵,办理的10件案件被高检院、省检察院评为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例。

  

  ——我们坚持重自强,着力提高新时代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17个集体和个人获全国表彰,105个集体和个人获省、市级表彰,涌现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特赦检察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等先进典型,五个“南昌检察样板”示范效应明显显现。

  一、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深化打造服务大局检察样板

  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防汛抗洪。牢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战疫抗洪中践行初心使命、交好检察答卷。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全体检察人员闻令而动,深入社区、乡村、办公楼宇、高速卡点参与疫情防控;通过网上受案、远程提讯等办案方式,起诉涉疫刑事案件32人;聚焦野生动物、防疫物资保护等领域,办理涉疫公益诉讼案件11件,依法提起全省首例销售伪劣口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主动担当、靠前作为,第一时间组建党员抗洪抢险突击队,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有力度,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合同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560人,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服务民企有态度,部署开展涉民企刑事挂案清理、立案监督等专项活动,办理涉民企民事诉讼监督案件87件;在市非公企业维权服务中心成立检察联络站,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帮助293件次,给民营企业家以信心和鼓励。护航民企有温度,对涉案民企人员办理取保候审511人,不起诉224人,不诉率高于普通刑事犯罪12.3个百分点,为民营经济发展释放最大司法善意。

  持续推进平安南昌建设。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批捕各类刑事犯罪6085人、起诉9091人。全力维护政治安全,积极参与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邪教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420人,依法对社会高度关注的劳荣枝案快捕快诉;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诈骗、传销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184人,坚决遏制网络犯罪高发态势。全力维护金融安全,制定《贯彻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的实施意见》,起诉危害金融安全犯罪211人,办理的洗钱犯罪案件数量排名全省第一。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保持严惩、高压态势,对受理的涉黑恶案件原则上一个月内诉出,批捕159人,起诉134人,实现审查起诉环节“清零”目标。精准“打财断血”,对黑恶财产认真甄别、提出处理意见,全力配合审判机关执行财产刑。着眼长治常效,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42份,排名全省第一,新建区院就宾馆、租赁房屋治安管理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抓实涉农检察,部署开展“助力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活动,起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犯罪12人,高新区院对一起恶意拖欠126名农民工工资案提起公诉。助力脱贫攻坚,对困难弱势群体开展法律帮扶支持起诉83件,向155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366.2万元,同比分别上升171.9%266.5%。回应群众诉求,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达100%,三个月办理结果或办理进展答复率达100%,高检院指定化解的6件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全部办结。守护生态环境,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73人,办理涉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272件,同比上升172%;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计划,与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共同印发《关于推行“河长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

  二、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化打造依法履职的检察样板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既做犯罪的追诉者,又做无辜的保护者,对涉嫌犯罪的追捕、追诉286人,监督立案46件,书面提出纠正违法69件;对不构成犯罪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705人、不起诉1036人,监督撤案23件。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6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14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1件,均得到采纳,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105人次,督促收监社区矫正对象8人。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共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4人,起诉15人,对2020年“首虎”福建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张志南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精准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坚持强化监督与化解矛盾并重,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426件,同比上升27.5%;对审查认为法院裁判正确的案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08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对审查认为存在错裁错判案件,提出抗诉、提请抗诉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0件,同比上升25%,法院审结再审改变率100%。加强刑民联动,持续深化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从“套路贷”及其他刑事案件中深挖摸排线索25件,提出抗诉、发出检察建议23件,监督同比增长360%。青山湖区院办理的一起赡养纠纷支持起诉案被评为江西省首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进贤县院制发的一份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

  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牢记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立案公益诉讼案件512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86件,行政机关回复和启动整改率达100%。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2件。守护“脚底下的安全”,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436个,推动相关部门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出台规范性管理文件。守护“身边的安全”,部署开展医疗废物废水处理、二次供水安全、手机App侵犯个人信息、电动车“飞线充电”等专项活动,发现问题281个,发出检察建议222份,被建议单位均整改到位。守护英烈权益,部署开展保护英烈纪念设施专项活动,对8处被破坏、污损的英烈纪念设施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全面履职、整改修复。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最高限度保护、最低限度容忍”,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32人,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236份,未成年人犯罪不捕、不诉率分别为46%41%,比普通刑事犯罪分别高33.730.8个百分点。没完没了监督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全市302名检察干警挂点152所城区学校和581所乡村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凝聚各方保护合力,联合相关单位建立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和从业禁止制度,与团市委协作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试点,西湖区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示范基地被评为“第二批省级法治文化示范基地”。

  三、坚持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深化打造改革创新检察样板

  深化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依法独立办案、做出决定、承担责任案件数占比99.5%,两级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3466件,占案件总数的17.2%。坚持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成职级套转70人次、晋升78人次,完成检察官等级晋升、选升51人次,遴选员额检察官14人、退出9人。

  深入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切实发挥“捕诉一体”机制优势,严控退回补充侦查率和延期率,退回补充侦查减少52.2%,其中“不延不退”案件占比达到82.7%。充分运用“案-件比”加强案件质效管控,“四大检察”的“案-件比”连续两年排名全省第一,有效降低司法成本,减少当事人讼累。推行巡回检察改革,对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2次。持续提升智慧检务水平,建成远程视频提讯、开庭平台。

  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发挥检察机关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对自愿认罪认罚的,适用8759人,适用比例86.4%;加强受理、讯问、具结等环节释法说理,被告人认罪服判率99.4%,市检察院办理的全省首例一审未认罪认罚、二审期间认罪认罚的涉黑案件入选高检院典型案例。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部署应用量刑建议智能辅助系统,对6187名被告人提出精准量刑建议,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5.8%。加强案件质量风险和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明确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权力清单,制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指引和案件流程监控指引。

  稳步推进民事诉讼监督一体化。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关于打造政法领域改革亮点工作要求,制定一体化工作改革项目推进表,在两级院统一调配办案力量,建立案件审查、调查核实、息诉息访、业绩考核等功能于一体的工作机制,民事诉讼监督“长期弱项”的现状得到显著改善。一体化工作试点期间,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案件77件、办结66件,案件办理数和办结数分别占全省检察机关的40%41%,经验做法得到省检察院肯定和推广。

  四、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深化打造规范司法检察样板

  优化检察管理机制。实施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制定《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检察行政人员业绩考评实施办法》,通过考评区分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差,强化责任意识、促进担当作为。建立全市两级院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常态化机制,及时固强补弱,改进工作。坚持案件质量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引入第三方人员参与评查活动,开展案件质量抽查评查3961件,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居全省前列。

  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坚持“放权不放任”,制定《关于加强检察权监督制约工作办法》,扎牢检察官依法用权、廉洁办案的篱笆。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利益驱动办案、利用检察权违规违法收费等问题进行自查和整改,整改问题21个。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记录报告有关重大事项359件。实现审查案件听证“全覆盖”,对128件拟不起诉、刑事申诉等案件实行检察“开庭”,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

  主动接受人民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两级院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全面和专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并听取审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市检察院办结并及时书面反馈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意见20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举行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41场,邀请代表委员参与、监督检察工作280人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阅卷1572次;主动公开法律文书7614件、案件程序性信息13706条,检务公开工作在高检院组织的第三方检查中排名全省第一。

  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打造队伍建设检察样板

  突出政治引领。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向市委、省检察院、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83件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12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话语权和主动权。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制定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40项任务清单。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推进基层党建“三化”建设,在重大案件专案组中成立临时党支部,“党旗飘在一线、堡垒筑在一线、党员冲在一线”成为南昌检察党建工作鲜明特点。

  狠抓纪律作风。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省检察院党组政治巡视、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巡查,“真刀真枪”抓问题整改,反馈的6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对6个基层检察院开展政治巡察,实现政治巡察全覆盖。支持并自觉接受驻院纪检监察组监督,7名检察人员因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建立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制度,先后制定《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与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协作配合办法》《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规定》,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夯实基层基础。落实高检院“基层建设年”要求和刘奇书记批示精神,部署开展基层院建设情况调研,为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打好基础。全面提升队伍专业素能,以专题讲座、座谈研讨等方式,组织干警学好用好民法典;推行“案例实训”模式,组织开展业务实训共计17600余人次,市检察院在第六届全省公诉人业务竞赛中收获四类全部奖项。持续为基层减负、解困,常态化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县区检察院领导干部选配工作,推动完善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机制。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新进步,最根本的是有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南昌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相比、与彰显省会担当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二是司法理念的更新、转变还不能适应新要求,“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压得不够紧,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仍有发生。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按照“彰显省会担当”的更高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巩固提升,扎实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南昌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努力为全市在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中挑重担、走前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推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以更大力度维护社会稳定,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以更好服务护航经济发展,强化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做深做实高检院制定的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加大知识产权司法检察保护力度,依法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以更实举措参与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深化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走前列、作示范。

  二是推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实现新进步。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深化刑事审判监督,完善刑事执行监督机制,加大查办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力度。精准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大类案监督力度,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推动建立行政争议长效化解机制。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突出解决重点领域损害公益问题,创新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机制。

  三是推动深化检察改革迈出新步伐。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内设机构和办案团队建设,落实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逐级遴选、动态调整等机制。深化检察工作机制改革,健全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稳步降低逮捕率和审前羁押率,持续降低“案-件比”,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稳妥探索扩大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深化看守所巡回检察、民事诉讼监督一体化办案、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等改革。

  四是推动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达到新高度。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完善以质量、效果为核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修订案件质量评价标准。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加大公开听证工作力度,做到“应听尽听”。强化案件管理部门业务监督职能作用,完善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机制,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五是推动队伍建设得到新提升。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坚决整治违纪违法问题,着力整治顽瘴痼疾。积极开展“基层检察院建设推进年”活动,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更加主动接受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监督员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功崇惟志,业广惟勤,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进入新发展阶段,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落实市委工作要求,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充分彰显省会担当,为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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