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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贤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斯彬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2-07-28  作者:  新闻来源: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南昌市乡村振兴局原局长刘斯彬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罪案,由南昌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进贤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进贤县人民检察院已向进贤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斯彬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指控:刘斯彬利用担任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管理处主任、管委会副主任,原南昌市粮食局局长,南昌市扶贫办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斯彬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斯彬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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