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1952人,同比下降38.13%;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221人,同比下降51.00%;不捕率为10.17%,同比下降2.34个百分点。
对各类犯罪,共决定起诉3761人,同比下降8.47%;决定不起诉309人,同比下降9.38%;不起诉率为7.59%,同比下降0.07个百分点。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3335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1.64%。
(二)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罪案件情况
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15人,占审结数的100.00%,较总体刑事犯罪比例高10.17个百分点。
这一时期,检察机关对移送审查起诉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审结16人。其中,决定起诉16人,占审结数的100.00%,较总体刑事犯罪比例高7.93个百分点。
从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所涉罪名看,共涉及7个罪名,以诈骗罪和妨害公务罪为主,审查逮捕分别受理7人、3人,合计占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总数的47.62%;审查起诉分别受理9人、6人,合计占比62.5%。其他数量较多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受理审查逮捕2人、受理审查起诉2人;寻衅滋事罪,受理审查逮捕4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受理审查逮捕1人、受理审查起诉1人;盗窃罪,受理审查逮捕1人。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26人,同比上升160%;同期已纠正7人,占提出数的26.92%。对财产刑执行共检察核查罚金刑1332人,涉及金额4177.225余万元。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6件6人,去年同期1件1人。发出检察建议5件,已采纳1件。
(四)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2人。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99件,同比上升20.73%;提出抗诉3件,同比下降25.00%;再审后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共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同比上升200.00%;法院同期采纳7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6件,同比下降20.00%;提出检察建议12件,同比下降14.29%;法院采纳检察建议9件,占提出建议数的75.00%。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8件,同比下降14.29%;同期审结15件(含积存),提出检察建议13件,同比上升116.67%,占审结数的86.67%;法院同期采纳3件,占提出建议数的23.08%。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8件,同比上升100.00%;提出检察建议5件,同比上升25.00%;法院同期采纳2件,占提出建议数的40.00%。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
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线索205件,同比上升62.70%。立案202件,同比上升132.18%,占受理总数的98.54%,其中民事类立案11件,同比上升175.00%;行政类立案191件,同比上升130.12%。
(二)诉前程序情况
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176件,同比上升198.31%,其中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4件,同比上升33.33%,占2.27%;行政公益诉前程序172件,同比上升191.53%,占97.73%。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98件,占比最高,为55.69%;其次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31件,占17.61%;国有资产保护领域3件,占1.70%;其他领域44件,占25.00%。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7件,同比上升250.00%,占立案数的3.47%。其中,民事及刑附民公益诉讼6件,同比上升200%,占提起数的85.71%;行政公益诉讼1件,占提起数的14.29%。法院作出一审裁判2件,均支持检察机关起诉意见。
(四)办案效果
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12处,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403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公里。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5家,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2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222吨,督促关停和整治其他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不含大气污染企业)2家,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1.2万元,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19.78万元,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重量126kg。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96人,不捕23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58人,不捕23人;不捕率28.4%,比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18.0个百分点。
(二)审查起诉情况
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决定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99人,不起诉10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47人,不起诉9人;不起诉率57.1%,比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高49.6个百分点。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主动开展社会调查3次;委托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开展社会调查3次;开展心理疏导、测评3次;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巡讲150次;引入社会力量帮教7次;开展亲职教育31次。
六、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犯罪130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01人;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105人,决定起诉80人(含积存)。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
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111人,起诉16人;对涉“套路贷”“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犯罪起诉26人。
对3名扶贫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万元。
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起诉9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件。
(三)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工作情况
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各类涉非公企业案件145件;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12人,起诉25人;受理非公企业诉求18件,办结13件;帮助工商联或非公企业维权中心分析研判诉求4件;开展法律宣讲、法律咨询等服务74件次。
(四)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3人次。其中,市院1人次,县区院12人次。
检察长列席6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46.15%;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7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5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