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检察信息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检察信息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检察信息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检察信息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组织协调信息资源建设和信息化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市院门户网站和专网网页、法律法规数据库、电子邮件、信息发布、办公办案等应用系统的维护和管理;负责计算机应用软件的推广、安装维护和技术指导;负责网络安全运行的管理工作。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检察信息中心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科技强检,强有力推进检察院网络安全工作的开展。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南昌市检察信息中心内设科室1个,包括南昌市检察信息中心。
编制人数6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人员5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检察信息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检察信息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市检察信息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05.00万元,比上年增加37.50万元,增长5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5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市检察信息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05.00万元,比上年增加37.50万元,增长55.6%。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5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6.2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86.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6.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市检察信息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5.00万元,较上年增加37.50万元,增长55.6%。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86.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6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5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96.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本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绩效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