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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温暖的“她们” 南昌检察“益”不容辞
时间:2024-03-08  作者:第六检察部  新闻来源: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保护妇女权益,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我国宪法将平等保护妇女权益作为基本原则写入其中,1992年第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年10月30日新修订后增设公益诉讼条款,明确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近年来,南昌检察机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全方位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规范母婴室建设 满足“她们”的特殊期待

在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是政府重要的便民举措,更是城市文明的“标配”。随着国家“三胎政策”的全面开放,公共场所母婴室的需求更是大幅增加。

2023年1月,南昌市检察机关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部分公共场所的母婴设施建设配备不齐全,遂由安义县检察院率先开展调查工作。检察人员实地走访辖区内人流量较多的医院、客运站、大型商超、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调查到辖区内只有部分公共场所设立了母婴室,而且设立的母婴室因设施配置不规范、缺乏相应管理以及设备缺失、卫生环境差、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因素,存在不能满足哺乳期女性和婴幼儿需求的问题。

2023年2月,安义县检察院围绕如何有效保护哺乳期妇女权益、相关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职责是否全面履行到位等,召开“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听证会,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涉企代表参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听证会后,相关行政部门表示,将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建立健全日常监督管理机制,用心用情保障好妇女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针对母婴室设置不规范等问题,第一时间向三个相关职能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严格按照配置标准建设母婴室,健全完善母婴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规范母婴护理机构 关爱初为人母的“她们”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产后母婴护理服务需求日益旺盛,到月子中心等母婴护理机构“坐月子”成为母婴消费新业态。督促母婴护理机构规范运营、保障母婴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成为南昌检察机关的关注重点。

2023年5月,红谷滩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辖区内多家母婴护理机构存在违规发布产后恢复减龄的夸大广告宣传、通乳仪器设备无进货来源、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张贴上墙、部分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食物霉变等问题。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月子中心经营过程中提供了产后照护、诊疗康复、餐饮、住宿等多种服务,其是否依法合规经营事关广大妇女消费者群体的切身利益。当前,有关月子中心的相关立法还不健全,监管职责规定不明确,容易发生监管乏力的现象。为进一步明晰相关行政机关职责、切实规范护理行业规范经营,红谷滩区检察院邀请行政机关、政协委员、人民监督院共同召开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会后,检察机关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问题进行整治、开展集中排查等。经过行政机关、街办开展协同督查行动,相关问题已得到及时整改。

下一步,南昌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人身人格权、财产保护等方面侵害妇女权益的情形,加强与妇联、人社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形成保护妇女权益的工作合力,为增强妇女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作出积极贡献。

法律知识小贴士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已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法旨在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妇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检察机关可以发出检察建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一)确认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时侵害妇女权益或者侵害妇女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和集体收益、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分配权益和宅基地使用权益;

(二)侵害妇女平等就业权益;

(三)相关单位未采取合理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

(四)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

(五)其他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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