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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奇被盗?一次从宿舍到看守所的“串门”……
时间:2024-09-27  作者:南昌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南昌高新区一男子从“老东家”离职后,潜入园区集体宿舍休息完,竟临时起意盗窃“工友”财物数千元……近日,南昌高新区检察院公诉一起员工集体宿舍财物被盗案,本文将带您一探究竟。

2023年8月12日20时许,从园区下班后回到单位集体宿舍的丁东(化名),发现本应该放置在其桌上的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了。次日早晨,其室友何勇(化名)发现自己的手机和零钱也“消失”了,遂报警求助。

据悉,犯罪嫌疑人张进(化名)系A公司前员工,在入职A公司前曾就职于B公司,而A、B两家公司同属一个工业园区,集体宿舍也在同一地点。2023年8月11日,从A公司离职后的张进在宿舍区网吧通宵后欲找地方休息,想到身上还留有A公司宿舍门的钥匙,便打起了“串门”的主意。张进利用之前在A公司未上交的钥匙成功进入B公司宿舍“免费留宿”,醒来后临时起意盗走一台笔记本电脑、一部手机以及175元零钱。翌日,张进在超市将盗窃所得的现金转换成微信零钱后,又将藏匿在宿舍围墙外的笔记本电脑取走,随后把盗来的电脑、手机转卖给高新区某手机电脑回收置换店非法获利。

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张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4年8月,经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被告人张进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员工宿舍本是在外务工人员温暖的港湾,但有时也会成为不法分子盗窃的不二之选。本案被告人离职后借助自己对之前所在公司的员工宿舍比较了解,钻园区集体宿舍管理漏洞,临时起意实施盗窃,已触犯法律。类似的案件并非第一次发生,承办检察官以此案例提醒企业和员工个人——防盗意识要筑牢,侥幸心理不能有。

对企业而言,细化、规范内部管理,如办公大楼、单位宿舍等区域的进出需实名登记、仔细核对,做好重点部位巡查,尤其是及时收回离职员工的门禁卡或钥匙,适时更改机要物件存放位置,从源头防止盗窃案件的发生。单位员工应汲取教训,即使是在公司办公室、员工宿舍等相对封闭的环境下,也应注意自己的财物安全,特别是在无人留守的情况下,宿舍内尽量不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以防财物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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