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已经过去,但广大网友的购物热情依然不减,诈骗团伙也伺机而动,拿出了自己的“看家本领”升级了诈骗手段,准备提升自己的“年度KPI”……
案例
A女士在工作时,接到一通自称售后客服的电话,称A女士在某音上购买的化妆品质量不合格,要向A女士作出赔偿。
起初,A女士并未理睬,后来A女士又接到了该电话,称要给其赔付。对方给了A女士一个二维码,A女士登录并填写了个人信息及银行卡信息,随后对方又给A女士发来另一个二维码,扫码显示要支付10000元。
对方解释称,这笔钱是个人信息保障金,稍后会连同赔偿金一起返回给A女士,于是A女士轻信并扫码支付了10000元,却发现迟迟未收到返钱。A女士这才意识到被骗,遂报警,共计损失价值约10000元。
诈骗套路
不法分子事先通过非法渠道获取消费者的购物信息,谎称是电商或物流客服,利用“商品有质量问题”“快递丢失”“会员充值出现问题”等话术谎称进行超额赔付,激发受害人的“趋利避险”心理。
然后再诱导消费者离开官方平台,下载虚假APP或加入微信群进行赔付,从而进一步套取消费者银行卡号、手机号、验证码等信息,最后将消费者的钱款转走。
也有不法分子以“激活退款通道”“缴纳退款保证金”等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转账汇款,称会将钱连同赔偿一并返还给受害人,当受害人将钱转至不法分子提供的账户后,又会以其他借口诱导受害人继续进行转账,连续诈骗。
检察官提示
1、网络购物须谨慎,退款是假,骗钱是真,凡是接到电话自称要为你理赔退款的,不论是购物平台客服或快递服务客服,都是诈骗。
2、不点击未知的短信、链接、广告、弹窗、网址,不下载不明的软件,不扫描陌生的二维码。
3、一旦被骗,请立即拨打110报警,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