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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践初心】万圣节也得当个“小心鬼”
时间:2023-10-31  作者:西湖区人民检察院 肖艺萍  新闻来源: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万圣节是西方传统节日,在万圣节前夜,孩子们会装扮成各种可爱的鬼怪敲门,要求获得糖果,否则就会捣蛋。这种搞怪愉快的节日氛围也吸引了不少年轻人,他们开始热衷于在这一天穿上脑洞大开的奇特外衣,通过各种奇思妙想的角色扮演享受万圣节的快乐。

在这场全民搞怪的派对中,很多人为了效果、气氛会选择“僵尸装”“吸血鬼”“女巫”等血腥妆容服饰,成群结队,嬉戏打闹。但是玩闹归玩闹,装“鬼”吓到人,后果可能很严重哦。

1. 仅引起恐慌,无人员伤亡

在地铁、商场等公共场所,当你顶着鲜血淋漓的“吸血鬼”等妆容出现在这些公共场合时,很有可能会引起他人的惊慌尖叫或者四处逃窜,从而导致秩序混乱。

虽然没有造成他人受伤或者死亡的严重后果,但已经扰乱了公共秩序,相关的执法机关是可以对你进行警告、罚款,甚至是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

两名95后姑娘徒步经过某文化广场时,感觉背后有人跟踪,回头一看发现身后有个白衣服、长发、瞪圆双眼的“绿脸鬼”,两人见状被吓得极速往前跑,“绿脸鬼”紧追不舍,两个女孩慌了神双双摔倒。

后来其中一个女孩拨打了110,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将男子召唤到警局,该扮鬼者因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处以行政拘留12日。

2.造成轻微伤

万圣节恶作剧吓人是很常见的一个社会现象,但人们很少考虑到此行为的后果,这很有可能会导致他人受伤,比如摔倒、吓昏厥等,此时少不了民事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案例

小明在万圣节“扮鬼”去狂欢的路上,吓到一名路过的老年人,老人当场昏厥,所幸及时送医,并未造成大碍。

之后,老人诉至法院,请求小明赔偿医疗费。最终经法庭调解,小明赔偿老人医疗费等损失共计2100元。

3.造成更严重的后果的

万圣节扮鬼吓人,很有可能造成他人伤亡,比如因过度惊吓引发心脑血管疾病而猝死、过度惊吓导致心脏病发作死亡。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恶作剧和受伤有因果关系,除了上述的民事赔偿责任,可能还要承担对应的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提醒

1.恶作剧要适可而止

不要故意恐吓他人,尤其不要惊吓中老年人、孕妇、儿童、胆小者以及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的人群,避免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朋友之间玩笑嬉闹也要有度,避免悲剧发生。

2.注意公共场所秩序

节日当前,请勿化“恐怖”妆面或装扮“鬼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尤其是不要在公共场合“集结”搞活动,以免因造成围观、慌乱等而影响公共场合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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