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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男子驾车路遇交警,竟然弃车而逃
时间:2020-05-18  作者:南昌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朱文文 黄娟  新闻来源: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排解情绪方法的有很多,喝酒真的不是一个好选择,“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醉酒后不但不能消除烦恼,还会伤害自己连累家人。下面就有一个哥们,喝了酒之后,无证还危险驾驶,小编不得不佩服他的勇气。 

  疫情的出现让餐饮行业陷入了困境,祝某某的餐饮生意也不例外,每天愁眉苦脸的,便想着邀朋友一起吃个饭,发泄一下自己内心的苦闷。两人约在一家火锅店吃饭,点了一些家常菜,还点了一瓶黄酒,每人喝了半瓶,酒足饭饱之后就各自回家了。 

  醉酒之后的祝某某却突发奇想,开车去老家鹰潭。说走就走,不管不顾。当祝某某驾驶车辆行驶至南昌东站时,发现有交警在收费站执勤,心虚的他就把车子停在距离收费站100米的地方,弃车而逃。执勤的交警反应迅速,跑过去将其抓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231mg/100 ml,祝某某对检测结果拒绝签字。随后,交警将祝某某带至江西省肿瘤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其在检测过程中还无理取闹,拒不配合,并大量饮水试图稀释血液,经鉴定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5.64/100ml。后,祝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侦查,祝某某于2017年12月因危险驾驶被上饶市信 

  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其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领取,这次醉驾处于无证驾驶的状态。祝某某毕业于江西司法警官学院,其知法犯法,实属不该。两次醉驾被抓,可见其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漠视公共安全。 

  南昌高新区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祝某某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祝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 

  检察官提示:任何人不要心存侥幸,觉得自己就是那条漏网之鱼,“天理昭昭,法网难逃”,被抓后,不光失去自由,还会损失金钱,更会留下犯罪记录,这样赔本的买卖大家还是远离好。“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大家一定要时刻记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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