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高新区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拉扯、推搡正在驾驶公交车的司机的犯罪嫌疑人徐某某批准逮捕。
2018年11月6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乘坐南昌市838路公交车(师大二桥至滁槎方向),其要求在滁槎派出所前方200米的郭家下车,司机表示按公司规定不能在非站台随意停车,其可在附近的滁槎派出所公交站下车,并表示会提醒徐某某。当车辆行至滁槎派出所公交站时司机停车,提醒徐某某下车,过了约两分钟徐某某仍不下车,司机遂开车继续前行。当公交车行驶至南昌市航空北大道玉丰集团附近时,徐某某要求公交车司机停车开门让其下车,司机再次进行了解释,并拒绝了徐某某的要求。徐某某遂一边辱骂司机,一边冲至司机旁边,推搡司机,抓住司机握住方向盘的手来回大力摇晃,要求下车。当时车辆时速已达40公里每小时,司机为了行车安全,采取了紧急刹车措施,导致车上一名女乘客从车厢中部冲到了车厢前面,摔倒受伤。
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的行为影响正在道路上行驶的公交车行车安全,危害公共安全,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南昌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已批准逮捕徐某某。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