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后,不想自费维修车辆,而是找朋友帮忙伪造事故现场,企图让保险公司为自己的行为买单。近日,青山湖区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潘某、胡某、万某以涉嫌保险诈骗罪提起公诉。
2017年8月底,潘某驾驶其借来的奥迪汽车撞上了马路护栏,导致汽车受损。潘某为骗取保险公司的理赔款以维修车辆,随即找到胡某商量,在胡某的协助下,伙同驾驶工程车的万某于当日伪造了奥迪汽车与工程车两车碰撞的虚假事故现场,并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后公安机关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潘某全责,潘某则持该认定书等相关书面材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成功骗得保险金人民币74674元用于维修奥迪汽车。事后,万某收取好处费人民币800元。
案发后,万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潘某、胡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潘某将骗取的保险金归还给保险公司,潘某、胡某、万某均取得被害单位谅解。
青山湖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潘某、胡某、万某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人民币74674元,数额巨大,应当以保险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