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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骗客户120余万元获刑11余年
时间:2017-12-29  作者:南昌县人民检察院 王鹏飞  新闻来源:  【字号: | |
  和房屋中介签了买卖合同,房子没有过好户,钱却没了,老总还没有了。最近,南昌县检察院就受理了一起房屋中介骗取客户钱财的案件。

  去年10月中旬,王某通过房屋中介看中了一套住房,觉得不错,就想买下来给儿子当婚房。于是其就和房东、中介老板万某签订了一份购买合同,按照合同,中介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帮客户王某做好房屋产权过户。合同签好好,万某让王某先交20余万的首付款和3万余万的中介费,王某觉得万某的店这么大,又签了合同,觉得没有问题,就交了钱、此后,王某不断的催促万某办理产权过户事宜,万某都是答复在办理中。过了一个多月,因为就要到年底了,婚期已近,等不及的王某就开始装修房屋,可还没有装多久,就被房东拦了下来,说自己没有拿到房款王某不能装。王某说自己已经支付了20多万元,剩下的等房产证下来就会全部支清。但房东说自己一分都没有拿到。王某赶紧联系万某,发现关了机联系不上,到店里找人发现已经关了门,慌了神的王某赶紧报警。

  经查:2016年10月-12月,万某通过上述的手段还骗了李某等6人,多的有50余万,少的也有3万元,签了合同后,万某并没有将收取的钱交给卖房的房东,而是用于还债和生活开支,涉及的金额有120万余元。

  南昌县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罪名对万某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2个月,罚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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