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出国务工,江西南昌籍女子晏某某通过他人伪造申请材料,以河南籍宋姓女子的名义,虚构出境务工等派遣事由,向出入境管理部门骗取来往港澳通行证,先后出入境11次。
近日,经南昌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晏某某被法院以偷越国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6年9月,南昌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南昌籍女子晏某某在办理护照时有假冒河南籍女子宋某某名义骗取护照的嫌疑,并使用该证多次出入境。经侦查,该案终于水落石出。
据晏某某交代,2011年,由于自己的护照在前往巴林打工时被老板扣押导致签证过期,无奈之下就找到非法中介假借一河南潢川籍宋姓女子的名义办理了一张假身份证,并用该证件申报了合法的护照。至2016年7月,晏某某利用该护照先后出入阿联酋、巴林、马来西亚、格鲁吉亚11次,从事贸易、务工等活动。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偷越国(边)境三次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属刑事犯罪。本案中,晏某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出入境达到三次以上,该行为违反了相关刑法的规定,其行为构成偷越国境罪。
日前,法院判决被告人晏某某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