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精神,在全市范围内树立检察长办理重大涉黑案件样板,南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炽主办了宋某某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审查逮捕一案。
案件办理中,刘炽检察长采取了三项举措切实保证案件质量,切实履行主办检察官办案职责。一是指示办案组成员提前介入,就案卷装订、追捕追诉等提出引导意见;二是召集专案组成员商议,指出该案办理中的基本思路、应当注意的事项,并对审查逮捕意见书的撰写提出明确要求;三是亲自拟定提审讯问思路、层次,撰写详细的讯问提纲,近日亲赴安义县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