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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郜海镭提起公诉
时间:2017-08-10  作者: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依法对被告人郜海镭提起公诉。

  被告人郜海镭,原政协江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曾任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江西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

  经查,被告人郜海镭在担任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期间,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侵吞公共财物108万元,数额巨大;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96.85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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