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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被告人廖晓凌提起公诉。
经查,被告人廖晓凌在担任江西省信丰县长、全南县委书记、兴国县委书记、江西省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江西省新余市委常委、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95.876744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