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保障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新时代的重要战略任务。针对困难儿童,进贤县检察院始终牢固树立特殊保护、及时救助的理念,着力帮助困难儿童走出困境、正常生活。回顾所办案件,一起针对事实孤儿的司法救助案让我时刻牵挂,难以忘怀。
2024年夏天,我所在的司法救助团队经与刑检对接,发现了因案导致的事实孤儿线索。小青(7岁)、小红(5岁)姐妹因一起刑事案件痛失母亲,成为事实孤儿。
我们联系了两姐妹的外祖母叶老太,烈日之下,我们前往其农村家中开展调查走访。烈日灼人,两姐妹更牵绊着我们的心,路程虽远,也抵挡不住我们想帮助她们的情。
在叶老太和外孙女所住的简陋房屋中,她指着女儿曾经住的房间,泣不成声道:“我的外孙女没有了父母照顾,我也失去了女儿,两个外孙女就是我活下去的唯一希望,但是我劳动能力有限,未来该怎么办啊......”小女孩极其想念妈妈哭得撕心裂肺,揪心、揪心,我们检察官紧紧将她们抱住,轻声安抚。
没有了妈妈的女儿,没有了女儿的妈妈,我们的职责不仅仅是帮助她们渡过当下的难关,而是要帮助孩子和老人更好地拥抱未来。
为进一步加大本案的救助力度,我们采取了“纵向+横向”多元救助方式,不仅联合上级检察院开展联动司法救助,并与乡镇、民政等机关密切沟通案情,移送社会救助线索。在经济救助以外,我们还对接心理辅导专业机构,为申请人开展心理救助,同时持续关注申请人的生活状况。
经过多方努力,我们向三名申请人发放了顶格的经济救助金,心理救助的有效开展亦逐渐抚平她们的心灵创伤。通过与民政、乡镇及村委会的协作配合,为三人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并认定小青、小红两姐妹为事实孤儿,使三名困难申请人依法得到国家政策保障,有效缓解了她们的生活窘境。
蛇年春节,检察官接到了叶老太打来的电话,“检察官新年快乐,经过经济救助与社会保障,我们在经济上已经没太大困难了,有心理老师的疏导,失去亲人的阴霾也随着时间慢慢平淡,未来我们会更加努力生活,多做善举回报党和国家”。
得知叶老太和小青、小红姐妹生活逐渐转好,我们既替她们感到开心,也愈发体会到检察职责之重。司法救助工作不是简单的办案子,而是通过司法手段助力乡村振兴、帮助困难群体的有效措施。今后,我们也会持续关注被救助人的生活情况,细致做好回访工作,为事实孤儿的健康成长排忧解难。
作为一名司法救助办案团队的检察官助理,经过本案的办理让我更加明白,幼有所养、老有所依,不仅是亿万家庭的幸福体现,也是检察机关为民司法期望达到的社会效果。在该案的圆满办结后,我心中的暖流却驰而不息。事实孤儿、无人赡养老人,均是需要予以特殊保护的困难群体,而司法救助正是我们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式,通过办案帮助遭受权益侵害的困难群体度过难关,让被救助人有信心、有能力去面对未来生活的挑战。
寒冬已逝,阳春已来,两朵小花正沐浴着阳光茁壮成长。
(本文当事人均采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