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基层院:   东湖区    西湖区    青云谱区    青山湖区    红谷滩区    南昌经开区    南昌高新区    南昌县    新建区    进贤县    安义县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文化>>检察文苑
取保候审≠高枕无忧!关于取保候审的那些事
时间:2024-05-15  作者:西湖区人民检察院 袁智  新闻来源: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取保候审等于“没事了”?NONONO,且听西检君聊聊关于取保候审的那些事。

阿方曾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依法取保候审,随后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在审查起诉期间,检察官多次通知阿方前往检察机关接受讯问,其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来,并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实施盗窃。

经检察机关审查,采取取保候审已不足以防止其再次实施犯罪,且经检察院多次传唤拒不到案,有逮捕必要,决定逮捕。

1、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通俗的讲就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可对其不予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2、取保候审的期限?

取保候审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3、什么条件下适用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4、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5、取保候审后还会被判刑吗?

有可能,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如果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将有可能被拘留逮捕。至于案件最终结果如何,要根据案件本身司法机关会作出终结性判断,比如起诉或者不起诉,判决实刑或者缓刑。故而,取保候审完全不等于最终不能判实刑、不需要服刑。

综上,认为取保候审就意味着案结事了的想法是不准确的。即使犯罪嫌疑人依法被取保候审,依然要遵守规定,随传随到。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将由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和是否已经获得取保候审没有必然的联系。

检察官提示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限制条件或不履行义务,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如取消取保候审,采取逮捕措施等。


阳光检务
阳光检务-检察职权
阳光检务-办事指南
阳光检务-办案流程
新闻发布会
检察公开听证
案件公开
检察公告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南昌市检察机关2025年第...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主办单位: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庐山南大道426号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