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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宣传周】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擦亮“国际湿地城市”和 “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名片
时间:2025-05-26  作者:第六检察部  新闻来源: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南昌,赣江穿城而过,鄱湖倚城之侧,

是“国际湿地城市”和“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

因水资源丰富,水环境优美,

还被外地游客亲切地称之为“海滨城市”

近年来,南昌市检察机关紧密结合南昌地处长江经济带、赣江下游和环鄱城市群的区位优势,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先后部署开展“守护鄱阳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持续加强赣江和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推动南昌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守护江豚回归路检察机关在行动

“江豚吹浪立,沙鸟得鱼闲。”曾经,这一美景在南昌赣江段一度难觅踪迹。而如今,随着被誉为“微笑天使”“水中大熊猫”的长江江豚频频现身南昌市东湖区扬子洲镇,这一画面再次成为现实。江豚时隔四十余年重返南昌赣江段,让扬子洲镇得名“江豚湾”,成为生态旅游的网红打卡点。而在这令人欣喜变化的背后,是当地检察机关的持续守护。

长江江豚是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的指标物种。2020年1月,长江“十年禁渔”实施,此后水质持续好转,水生生物资源逐步恢复,为江豚回归创造了条件。然而,江豚生存环境仍面临诸多挑战。

2021年6月,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扬子洲镇某处临江滩涂堆放着大量编织袋包装的工业固体废物。汛期将至,一旦这些固体废物被上涨水位没过,赣江水体将遭受严重污染。东湖区检察院迅速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督促主管部门及时清理转运,并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成功防止了污染扩散。调查取证时,该院还发现附近一家非法洗砂厂污水直排赣江。随后,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侵占河道的砂石全部清理完毕,洗砂设备也全部拆除。

自2020年以来,东湖区检察院常态化关注非法垂钓捕捞、违法采砂洗砂、河道岸线侵占和赣江水体污染等危害江豚生存环境的问题,共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34件,督促拆除侵占赣江河道的建筑物、构筑物25处。

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打造的《飞跃中华:公益诉讼之彩》微纪录片在第五篇章,专题讲述了南昌东湖区检察院江豚保护的公益诉讼办案故事。

该纪录片于3月7日在最高检官微发布,经主流媒体转发,线上阅读先后获得7个“10万+”,线下在北京市8个火车站大屏显著位置投放,并播放于北京始发的1600余趟高铁车厢显示屏,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检察履职守护“生命之源”

以法治之力保障饮用水安全与民生需求

饮用水源地安全事关千家万户民生福祉。赣江作为南昌市主城区最大的饮用水源,其沿线52处饮用水源地的安全保护责任重大。南昌市检察机关始终将饮用水源地保护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履职重点,以跟进式监督、全方位保护,守护群众“水缸子”安全,用实际行动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司法理念。

在多年公益诉讼检察实践推动下,2023年《南昌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时,专门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提供更坚实的法律支撑。

2024年,南昌市检察院以《条例》施行为契机,部署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监督”活动,通过两级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机制,立足各地实际精准监督。全年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件,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推动赣江沿线、鄱阳湖周边及乡镇农村25处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督促拆除水源地内5处违章建筑,整治违规游泳、畜禽养殖、洲滩放牧、投肥养鱼等环境污染问题17个。

这些人组成游泳队经常在赣江一级水源地保护区、自来水厂取水口附近游泳,既威胁饮水安全,也影响市容。”——“益心为公”志愿者小林向检察机关反映。

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核查发现,除违规游泳问题外,跨江大桥桥头底部还存在一处功能齐全的大型违章浴场。经深入摸排,赣江其他饮用水源地也存在类似违法游泳现象。

针对这一“老大难”问题,南昌市、西湖区两级检察院协同人大机关、生态环境部门实地调研、现场办公,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相关部门拆除违章设施,升级围栏和监控设备,加强巡护与宣传力度,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南昌市检察院结合办案,主动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赣江饮用水源保护专题调研,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在此基础上,推动在南昌四大城区赣江沿线规划建设“两滩七湾”9处天然浴场,并纳入2025年南昌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

目前,“两滩七湾”项目已全面开工,预计6月底完成主体施工,将在暑期前投入使用。这一“疏堵结合”的创新举措,既守住了饮用水安全底线,又满足了群众亲水休闲需求,实现了公益保护与民生保障的双赢多赢共赢。

检察蓝守护“长江之肾”

以法治利剑护佑鄱阳湖湿地生态屏障

“春夏丰水期,南矶乡四面环水,垃圾无法清运,水位上涨后垃圾漂浮湖面;因无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直排湖中……”

2024年,村民向检察机关反映的环境痛点,牵动着检察人的心。南昌市检察院迅速成立由检察长挂帅的办案组,与新建区检察院开展一体化分层监督,综合运用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主体定期清理湖面漂浮垃圾,并推动属地政府在高地设立丰水期垃圾临时堆放点。针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难题,检察机关协调各方打通项目堵点,推动南矶乡污水处理设施于2024年底竣工投用。该案经验在江西省检察院“鄱阳湖湿地保护专案”推进会上推广,经最高检、省市人大代表实地视察,获得充分肯定。

秋冬时节,鄱阳湖变身“草原”,候鸟翩跹,吸引大量游客,但非法越野活动却随之滋生,湿地植被遭破坏、越冬候鸟受惊扰。

早在2022年,南昌市检察机关就曾针对非法越野问题制发检察建议,行政机关虽采取宣传劝阻、阻断通道等措施,但因未直接追究行为人责任,震慑效果有限。2025年1月1日,新修订《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明确禁止机动车辆进入鄱阳湖湿地,为检察监督提供更强法治支撑。

2025年2月,万某某等3人不顾劝阻,强行驾车闯入鄱阳湖湿地保护区核心区。南昌市检察院接到线索后迅速立案,将司法震慑延伸至具体违法行为人。“违法越野不仅要受行政处罚,还得承担生态赔偿责任!”万某某等人在微信群里主动劝阻他人的话语,折射出检察监督的法治力量。

作为江西省首起机动车碾压破坏湿地民事公益诉讼案,南昌市检察院在调查终结后发布诉前公告,同步推动市林业局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检察官受邀参与磋商,通过释法说理,促使万某某等3人深刻认识错误,不仅自愿承担1.7万余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还承诺在省级媒体公开道歉,并以亲身经历参与湿地保护普法宣传,实现从“破坏者”到“守护者”的转变。

南昌市检察机关在一系列案件中,既敢于碰“老大难”、啃“硬骨头”,也善于运用“监督+协同”“办案+普法”“点位+面上”等办案思路,通过不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真正破解长期以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与水环境公益保护之间的矛盾冲突,有力彰显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独特司法价值,持续守护鄱湖赣江安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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