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经开区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有效促进了社会矛盾的化解,解决了一批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彰显了检察温度和爱民情怀。2023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4件44人,发放救助资金53.5万元,让涉案困难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司法温暖。
强化工作举措,拓宽救助案源渠道。一是能动发现线索。利用数据平台赋能,通过案管数字化建设,深度挖掘案件管理中的“派生”数据,再由办案人员筛选,整理有价值的线索进行摸排立案。二是转变工作方式。践行“最多跑一次”承诺,以清单条目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文书格式模板,提高办案效率。对书写、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主动协助调取申请材料。三是加强宣传力度。通过“两微一端”、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送法进社区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国家司法救助的有关政策和相关案例,提升群众对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红利”的知晓率,扩大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宣传面。
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救助帮扶合力。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坚持检察一体化,控申与刑检、未检、民行等部门之间建立内部常态化联动机制,切实推动线索移交工作。二是强化上下协同。在面临资金困难瓶颈的情况下,积极向区平安办、上级检察机关争取支持,尽最大的努力让应当得到救助的弱势群体感受到司法的温度。2023年以来提请市检察院联合救助3件3人,发放救助金13万元。三是优化救助模式。完善救助案件线索发现、移送、分析、研判工作,努力实现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对象零疏漏。坚持实地调查走访,全面掌握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为后续的审查认定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强化工作实效,延伸司法救助触角。一是积极探索“检察+救助”模式。建立“司法救助+多元化救助”格局,在“一次性”救助之外探索“源泉式”救助,为有需要的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提供心理疏导、帮教、就学、就业等方面的帮助,实现救助多维化。根据具体案情,积极联系区团委、区妇联、教育、民政、乡村振兴、社区等相关部门,先后为5名救助对象解决入学、就业、低保等实际问题,对6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个性化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尽最大可能修复未成年人的心理创伤。二是加强司法救助金有效监管。司法救助工作不能“一发了之”,针对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等特殊被救助人,采取分期发放、第三方(村委、学校)介入的形式进行监管。针对有特殊需求的被救助人尤其是性侵被害人,将救助资金直接支付相关心理咨询机构,以心理治疗形式进行救助。三是健全完善司法救助回访机制。深入践行“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理念,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回访机制,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形式,详细了解被救助人家庭生产、生活等情况,对救助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开展监督,对政策范围内未落实的及时督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同时,广泛征求被救助人对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建议,持续改进司法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