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国计民生。”承办案件检察官说道,近年来,青山湖区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切实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该院在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中,发现辖区内部分农贸市场周边存在活禽交易的情形,未经过检验检疫,其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之规定,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为进一步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规范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法及时有效的整改违法农产品经营行为,该院立即与相关行政机关开展磋商会议,督促其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并排查问题以推动整改。会议上,大家就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培训、日常巡查等工作达成共识,实现“检察监督+行政执法”高质量融合,有效保障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目前,案件均已完成整改,效果良好,食品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化解。
此外,该院积极落实该市检察机关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守护专项活动,联合相关监管部门实地走访,对辖区内大型农产品超市开展农产品抽样检测活动,在抽检过程中,执法人员对鱼类等百姓日常食用的海产品进行了抽检。该院检察干警对相关执法过程进行了现场监督,并将持续跟进抽检结果。
下一步,该院将扎实推进食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溯源治理工作,延伸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触角,继续通过高质量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协同履职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让老百姓买的放心,吃的安心,全力守护老百姓“米袋子、菜篮子、餐盘子”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