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昌县检察院立足本职,始终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贯穿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工作始终,先行先试,加强未成年人案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据悉,该院与学校密切配合,共同开展监督考察及帮教工作,对于无法提供帮教的,及时联系关工委、所在街道及社区,确定共同帮教主体,为其创造帮教条件。主动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申请法律援助、进行心理辅导40人(次),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和认真落实帮教86人(次),会同公安、法院、司法、教育、人社等部门,召开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完善各部门之间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严格制度执行,促进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最大限度保护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目前,12名被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均复学、就业。
同时,实现辖区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利用“开学第一课”等节点开展巡讲,以青少年群体多发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罪名为重点,为学生打造“私人定制”法治讲堂。有2名干警荣获“全市优秀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的称号。今年10月,我院又与辖区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江西服装学院等20所大中专院校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实现辖区大中专院校联系全覆盖。双方各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约定定期开展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模式进行法治学习和预防保护等方面的交流。通过发放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帮助相关院校建立健全反诈机制。在开展预防工作后,相关学校再未发生学生涉嫌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和学生被骗情况。
为了强化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建立集询问、救助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区。具体做法就是对于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在整个案件的诉讼全过程只进行一次询问,同时,对于需要救助、需要心理疏导的也在这一次询问后一次完成,防止因询问方式不当或反复询问造成未成年被害人心理上的“二次伤害“。
此外,该院还与辖区医院、志愿者协会等沟通,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测评、心理咨询,解决了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的专业化问题。对因受侵害,需要司法救助的未成年被害人给予救助。今年以来,对3名受害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元。结合办案强化对监护权的监督和干预,向17名涉罪未成年人或被害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切实推动解决涉罪未成年人家庭监护不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