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昌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积极健全完善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工作机制,有力提升整体办案质量和水平,取得了良好效果。去年以来,入额的院班子成员共带头办理批捕、起诉案件380余件,为全院干警树标立杆。
据悉,该院充分发挥领导带头办案的表率作用,主要领导主动办理上级院指定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等,注重亲历性审查,积极与监委沟通案件,积极参与制定出庭预案,出庭支持公诉,在法庭上有力指控犯罪,客观公正发表公诉意见,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同时,为了确保疑难复杂案件质效,院领导主动办理疑难复杂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认真审查阅卷、甄别证据、查微析疑后,敏锐发现案件遗漏情况,通过积极引导、退回补查,完善证据链条,有力指控犯罪事实,积极有效引导侦查工作,确保案件成功办理。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办理的20余件涉黑涉恶案件均由院领导办理。
此外,还积极与公安机关协调沟通,针对案件存在的事实和证据问题拟定补充侦查提纲退回补充侦查;与侦查人员、审判人员召开案件协调会,力促公检法三家在案件认定、定罪量刑、证据标准等问题上形成统一认识,促使案件办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