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昌县检察院通过抓案源、抓重点、抓督促,扎实做好立案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3年来,该院共办理各类刑事立案监督案件70件90人,公安机关全部立案或纠正,取得良好成效。
据悉,在审查逮捕阶段,该院对每一份笔录、每一个事实、每一个环节进行认真核查,重点抓住核实证据、提审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关键环节,做到“涉案人必查,涉案事必查,疑点证据必查”。紧密依托媒体,关注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对相关报道涉及立案监督线索的及时调查、及时办理。为了便于工作开展,该院对案件进行分类监督,如侵财类案件,注意发现是否有窝藏、转移、运输、销售赃物等犯罪行为;聚众类案件,注意发现是否有幕后指挥或提供作案工具等犯罪嫌疑人没有被立案侦查等情况;提供场所类案件,注意发现是否有容留犯罪案件的线索;重点审查“在逃”、“另案处理”类案件,防止个别人员逃避法律的制裁。
同时,对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中发现的法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免予追究刑事责任应予撤案但公安机关未予撤销的案件,及时发出《通知撤销案件书》予以纠正。
此外,该院还把监督的重点放在严重破坏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案件,在本地区有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上。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