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秋前夕,南昌县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一位年过半百的长者举着一面锦旗,来表达该院因在司法救助中对自己的帮助的感谢。据悉,近年来,南昌县检察院坚持主动救助理念,创新工作模式,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去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8件,发放司法救助金近10万元,在化解社会矛盾、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方面成效明显。
为了保证救助金发放有序,该院制定《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办法》及《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流程图》等规章制度,细化救助内容和救助程序,明确救助对象、救助方式,主动邀请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特约检察员对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全程督查,确保司法救助工作合法、公正、规范、透明。所办理的18件司法救助案件均严格执行上述制度,救助金由财政部门以电子汇款形式直接核拨至救助申请人银行账户。
同时,在救助方式上,除发放救助金外,该院还与法律援助、教育援助、就业援助、民政援助等部门相对接,构建立体全方位司法救助体系,延伸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广度。如该院在今年5月份开展检察官下乡活动发现,向塘镇村民万某在一起交通肇事中致残,丧失了劳动能力,其家庭陷入了困境,遂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为其家庭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资金3000元,并协调民政部门为其妻子申请了民政援助,帮助其就近就业。
此外,该院还设立了“司法救助工作心理咨询室”,在经济救助的同时,针对刑事案件给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带来的心理伤害,对救助对象心理状态进行评估测试,开展个性化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治工作,帮助被害人尽快走出心理阴影。目前,该院已有4名干警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在工作中为受害人及其家属提供了很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