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今天又来看案子啊",南昌县检察院案管部门的小姚正在热情地接待来访的律师。解答律师的问题,调阅案卷、刻盘、复印......像这样的流程,小姚每天至少要接待10多位来访律师。
据悉,去年以来,南昌县检察院更新司法理念,健全保障机制,切实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对于辩护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及时答复辩护律师,确保不派员在场或监听辩护律师会见。如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依法不需许可的,办案人员采取在《拘留决定书》注明“不属于限制律师会见的特殊案件”的方式通知公安部门,律师凭“三证”即可以直接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对于律师前来办理预约会见等业务,由案管部门进行登记,并及时告知承办人,督促承办人在3天内答复律师,保障律师会见权。
同时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函、组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律师在执法办案以及权利行使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律师执业保障与检察工作之间衔接不畅等问题,案管、反贪、反渎等部门适时组织召开律师代表座谈会,征求相关意见建议,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创新推行刑事案件“诉前会议”机制,使律师在案件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方面与侦查人员享有平等交换意见的机会和权利。
此外,对于律师在办理案件中,发现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反办案纪律及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纪检部门受理律师申诉或控告后,必须在三日内迅速调查核实,对于发现的问题无条件立查立改,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律师反馈。
去年以来,该院共接待律师1000余人次,做到受理零推诿、服务零距离、质量零差错、结果零投诉,受到广大执业律师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