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基层院:   东湖区    西湖区    青云谱区    青山湖区    红谷滩区    南昌经开区    南昌高新区    南昌县    新建区    进贤县    安义县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视点
湾里区检察院认真贯彻修改的“两法”决定促进民行检察工作新的增长点
时间:2017-11-13  作者:湾里区人民检察院 廖剑明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年4月27日,全国人大十二届常委会第28次会议作出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两法”决定》),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这是强化和推进民行工作的一个重要契机。 

  湾里区检察院党组根据修改后的“两法”决定,认真部署了本院的公益诉讼工作。一是思想上转变观念,贯彻“民刑并重”的执法理念,把民行检察工作放在与刑事检察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在组织机构、办案力量、技术装备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二是贯彻“民行检察,阳光检务”的理念,在检务大厅设立民行检察办案区,实行民行检察工作 “一站式”办案,打造亲民、爱民、为民工程。三是贯彻依法监督理念,从受理、立案、审批、备案到结案,均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的《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等检察监督规定,确保公益诉讼依法运行。四是贯彻改革创新机制,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的听证会和合议制、员额制检察官办案组和专案组等工作办法,增强民行检察工作公信力和办案质量,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息诉罢访也发挥积极作用。 

  至10月中旬,湾里区检察院共开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核实调查工作5件,立案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相关部门已整改到位并回函。作不立案处理2件,仍有2件在调查核实当中。 

阳光检务
阳光检务-检察职权
阳光检务-办事指南
阳光检务-办案流程
新闻发布会
检察公开听证
案件公开
检察公告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南昌市检察机关2024年第...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
·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
检察要闻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马叶...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马叶...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劳荣...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
   
主办单位: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庐山南大道426号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