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7日,全国人大十二届常委会第28次会议作出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两法”决定》),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这是强化和推进民行工作的一个重要契机。
湾里区检察院党组根据修改后的“两法”决定,认真部署了本院的公益诉讼工作。一是思想上转变观念,贯彻“民刑并重”的执法理念,把民行检察工作放在与刑事检察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在组织机构、办案力量、技术装备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二是贯彻“民行检察,阳光检务”的理念,在检务大厅设立民行检察办案区,实行民行检察工作 “一站式”办案,打造亲民、爱民、为民工程。三是贯彻依法监督理念,从受理、立案、审批、备案到结案,均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的《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等检察监督规定,确保公益诉讼依法运行。四是贯彻改革创新机制,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的听证会和合议制、员额制检察官办案组和专案组等工作办法,增强民行检察工作公信力和办案质量,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息诉罢访也发挥积极作用。
至10月中旬,湾里区检察院共开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核实调查工作5件,立案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相关部门已整改到位并回函。作不立案处理2件,仍有2件在调查核实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