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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昌市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1-06-04  作者:  新闻来源: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文件,要求司法人员在办案活动中自觉抵制说情干扰,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活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这些规范性文件在政法系统被称为“三个规定”。

2020年,南昌市检察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加强学习教育,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有力、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的贯彻落实,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全年主动记录报告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355件,其中市检察院84件,基层检察院271件。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市院党组狠抓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以及填报情况通报张军检察长指示批示精神,先后3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要求上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炽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填报,对填报工作多次提出具体要求,对长期“零报告”的县区院检察长进行提醒谈话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从严管好分管部门的“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对长期“零报告”的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部门负责人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克服“三个规定”填报流于形式,真正转化为具体约束

二、深化制度创新,明确规矩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过问案件要留痕”的指示精神,坚持只要了解过问一律记录报告。要求办案人员每办理一起案件就将记录填报情况上传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备查,真正做到“一案一记录”,这一做法得到高检院和省院的肯定。编制《办案廉政提醒函》并随案附卷,将“三个规定”要求嵌入其中,作为办案风险予以提示切实把“三个规定”融入办案之中。

三、强化学习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检察内网工作平台、“两微一端”等,高频率开展制度解读、政策宣讲、温馨提示,制作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学习手册、填报攻略、应知应会手册等,在市院机关大楼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三个规定”宣传图片,积极引导全院干警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和流程规范,解决检察人员在填报中的疑惑和问题,在全市检察机关努力营造如实记录及时报告的浓厚氛围。市院制作并在南昌检察微信公众号连续推广“三个规定”宣传稿件,4篇被检察日报高检院省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推介

四、坚持检查督促,推动制度落地生效。2020年先后2次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执行情况专项督察,着力发现“政策规定执行有偏差”、“制度规定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递减明显”等方面存在问题,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整改。在开展市院党组第三轮巡察工作中将“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高度重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工作。坚持每月通报全市检察机关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分析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个规定”的持续深入落实,有力促进了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对广大检察人员和社会风气产生了有益影响,取得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成效。下一步,南昌市检察机关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将继续坚持“逢问必录”,进一步强化追责问责,切实加强督导通报工作,以狠抓“三个规定”落实,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司法公正,让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对司法更加有信心!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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