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进入市检察院工作以来,王禄禄自觉把使命担当融入日常,以一流的标准争创一流的业绩,把平凡的事做得了不起。他于2022年被评为平安江西建设先进个人,2021年因年度考核“优秀”获市委组织部嘉奖。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王禄禄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疫情防控、抗洪抢险等关键时刻,第一时间站得出来、顶得上去,用实际行动践行一名青年政法干警的责任和担当。
王禄禄坚持以“件经我手无差错、事交我办请放心”的标准,扎实做好服务保障各项工作,2022年向上级请示报告重大事项50余件,保障党组会议24次,开展督查10余次,形成高标准通报4次;组织市检察院干警职工参与法治宣传、关爱特殊群体、爱心捐赠等活动20余次,报送市检察院平安建设工作经验材料40余篇,争取帮创经费17万余元,出色完成平安南昌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市检察院连续多年被评为平安建设(综治)考评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