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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区检察院一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时间:2024-04-17  作者: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 刘俊捷  新闻来源: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红谷滩区检察院办理的

刘某等5人涉嫌开设赌场罪行刑反向衔接案

成功入选

最高检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

(第二批)!

2023年以来,红谷滩区检察院主动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注重做好行刑反向衔接工作,避免出现“不刑不罚”现象,确保涉案人员罚当其过,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截至目前,行政检察部门共审查办理反向衔接案件62件,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52份,并跟进监督制发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份。

一是强化协作配合。依托检察一体化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召开部门联席会议7次,行政检察部门会同刑事检察部门就部门工作分工、案件交接登记等事项细化落实举措,进一步完善内部信息共享机制。主动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衔接配合,与区行政机关、乡镇街办召开行刑双向衔接工作座谈会,针对疑难复杂案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研讨案件,确保案件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促进规范执法、依法执法。

二是开展实质审查。明确专人对接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的不起诉案件,对2023年以来办理的不起诉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实质化推进反向衔接工作。全面审查被不起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行政违法,根据审查情况作出是否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检察意见的决定。

三是加强后续处理。在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不仅针对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处罚,还延伸到农业农村部门、税务部门等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领域,加强对不起诉案件的后续处理,作为检察机关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抓手。

什么是行刑反向衔接?

2023年7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2023年8月25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依据前述规定,两法衔接的反向衔接工作由行政检察部门牵头负责。反向衔接是指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案件,承办刑事检察部门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之日起3日内提出是否需要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的意见,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后,认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经检察长批准,提出检察意见,移送行政主管机关处理。行政检察部门对行政主管机关的回复和处理情况要加强跟踪督促,发现行政主管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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