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7日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熊成、肖玉芳、陈金华、刘锡平、揭昉为南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
决定任命:
牛丽坤为南昌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任命:
张燕、张延飞、林柠、郭婷、万诗雨、周元辰、阙慧颖、杨美艳、林红月、喻文勇、袁英、舒婕妤、邓映、吁拉拉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孔庆波、姜昭龑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颖群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桑海人民法庭庭长;
李凌、计银波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万琴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熊玉明、吴迪为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覃国忠为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宋培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任命:
刘龙军为南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虹为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汤王东的南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建玲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姜伟杰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万爱珍、万建华的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云根的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桑海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万长全的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廖宏的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魏琗金的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决定免去:
梅梅的南昌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