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30日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胡崇敬同志为南昌市审计局局长。
任 命:
万里云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曹丹丹同志为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 威同志为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龙军同志为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彤彤同志为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赫楠同志为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吴 蓉同志为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 丽同志为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黄 娟同志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胡崇敬同志的南昌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万仁如同志的南昌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免 去:
李红刚同志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余行飞同志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龚 燕同志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亚平同志的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闵瑶洪同志的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