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7日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陈 健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焦 健同志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喻伍件同志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姬 军同志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万建华同志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徐卫平同志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罗建珍同志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吕清泉同志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焦 健同志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李 敏同志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万建华同志的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徐卫平同志的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廖 宏同志的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周丽华同志的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喻伍件同志的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姬 军同志的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蒋 权同志的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