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 命:
汪军伟同志为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决定任命:
邹晓东同志为南昌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雷 强同志为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黄 琰同志为南昌市教育局局长;
李淑英同志为南昌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唐艳华同志为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肖铁军同志为南昌市公安局局长;
戴 闽同志为南昌市民政局局长;
涂晓晖同志为南昌市财政局局长;
巫 滨同志为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宏文同志为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 勇同志为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罗建华同志为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熊保良同志为南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胡崇敬同志为南昌市水利局局长;
龚林涛同志为南昌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戴 琼同志为南昌市商务局局长;
万利平同志为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长;
朱世鸣同志为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刘祈虎同志为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万仁如同志为南昌市审计局局长;
梅 梅同志为南昌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黄中平同志为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宋 明同志为南昌市林业局局长;
邓 峰同志为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徐云辉同志为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 文同志为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杨 春同志为南昌市体育局局长;
兰 园同志为南昌市统计局局长;
徐 静同志为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郭 宇同志为南昌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汪 戍同志为南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宋亮生同志为南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陈建军同志为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局长。
任 命:
李 莉同志为南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晏永青同志为南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屈小兵同志为南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肖 璐同志为南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张乐洋同志为南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吴红龙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批准任命:
王 勇同志为南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雪艳同志为进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佳隽同志为安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国根同志为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世峰同志为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唐景扬同志为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忠华同志为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 娟同志为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杜迎春同志为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 去:
胡灵驱同志的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晏 青同志的南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姚 平同志的南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罗 辉同志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吴红龙同志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梁 珂同志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 炽同志的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贞禄同志的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章苏北同志的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接受:
吴奇峰同志辞去南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忠华同志辞去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 勇同志辞去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雷 武同志辞去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