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平安江西建设表彰大会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表彰了2017-2021年度平安江西建设示范县(市、区)、乡镇(街道)和平安江西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东湖区检察院荣获“2017-2021年度平安江西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该院干警在院党组带领下,凝心聚力,奋勇争先,以扎实的检察履职能力和工作业绩,彰显省会中心城区检察院的应有担当,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两次,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连续四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连续四届被评为“江西省文明单位”。
“平安江西建设先进集体”的称号既是荣誉,更是责任。该院将以成绩为新起点,化荣誉为动力,积极投身平安江西建设的战场,再接再厉、攻坚克难,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严的工作标准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工作,努力开创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新局面,不断擦亮东湖检察品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西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