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从上海开始,到46个城市试点,垃圾分类不再只是口头上的一句话。南昌高新区检察院大力响应高新区管委会号召,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做好节能环保工作。
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严格按照区里文件要求,成立工作小组,确定分管领导和节能联络员,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规划及督导,建立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台账,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标准及任务,切实履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推广全院教育,反复动员部署。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培训,普及垃圾分类处理知识,强化垃圾分类意识,在楼道、食堂等公共场所张贴垃圾分类宣传画,利用办公楼电子屏滚动播放垃圾分类的各类宣传片及宣传口号、加强微信公众号刊登优秀绿色环保和垃圾分类的文章等,让环保意识在每一位干警的心里落地生根。
加强工作保障,完善配套设施。按需购置分类垃圾桶,在每个楼层配置可回收和其他垃圾的垃圾桶,明确要求全院人员按垃圾分类办法投放垃圾。设置塑料瓶回收箱,设置硬纸盒、大纸箱存放处,由专人收集保管,落实绿色回收。特别是对厨余垃圾实行单独管理、集中处理,防止各类垃圾混收,推动配套设施设备建设。
落实工作任务,实行监督职责。建立监督考评机制,不定期抽查各部门的垃圾分类工作,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实情,每个季度将各部门垃圾分类情况张贴在宣传栏,及时纠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助力公共机构节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