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红谷滩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马某涉嫌盗窃一案开展听庭评议监督,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并现场打分。
为进一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实质性监督,该院案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人民监督员工作实际,制定了《人民监督员监督公诉人出庭情况评议表》,评议表设有文书质量、公诉人形象、出庭技能和出庭效果四项评分内容,以及细化的评分要点,使监督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本次活动也是该院首次适用评议表开展的人民监督员听庭评议活动。
开庭前,公诉人向人民监督员提供了《起诉书》,为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和公诉意见。庭审过程中,人民监督员按照评议表的指引开展监督,为公诉人的出庭表现给出评分。人民监督员符艳春认为,公诉人出庭准备充分、文书制作规范、指控犯罪有力,展现了良好的公诉人形象,并对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办案、规范开展外部监督工作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下一步,红谷滩区检察院将继续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人民监督员听庭评议活动,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监督实效,进一步提升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